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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度为市民广为关注的芦淞“9·5”爆炸案水落石出。昨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的助力摩托车驾驶员身份被确认:死者为杨清华,男,57岁,江西萍乡市人,大学文化,曾被判过刑,曾在江西某煤矿担任过爆炸物品仓管员,家住萍乡市开发区滨河东路某家属宿舍。
爆炸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导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邹安宝为主的专案指挥部,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救护受伤群众、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等工作。省公安厅及时派出领导和专家赴株洲现场指导。
据了解,从9月6日开始,全市民警一律取消节假日休息,在全市城乡昼夜开展摸排、走访和重点排查工作。调查中,警方统一印发了3万份《悬赏寻人启事》,从10余万人中摸排体貌特征相似人员1806人。
9月12日,专案组从全市抽调100余名精干刑警,兵分四路,奔波于5省23个地市,围绕“华为”牌手机、“原田”牌助力车、“金津隆”牌鞋底、残缺的农业银行取款单等开展精确地侦查工作。9月20日,警方在江西省萍乡市确认肇事者身份。
通过对杨清华在江西萍乡和株洲的亲友关系调查,警方未发现其有明显的报复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警方在杨家搜查提取了可制作爆炸装置的工具、零配件和岩石硝胺炸药,结合杨清华平时喜欢电鱼、炸鱼的习惯,且在其家中还发现有74枚岩石硝胺炸药,专案组认为:“9·5”爆炸案系一起非法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操作不当引起的误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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