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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公安局昨对侦破“9·5”爆炸专案有功人员奖励5万元,26名有功民警分别受到报省公安厅记二等功、市公安局记三等功和嘉奖等表彰。
9月5日下午6时许,芦淞区建设南路23号临街马路边,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助力50型摩托车发生爆炸,直接造成1死5伤。在爆炸现场无法提供直接有效的侦破线索的情况下,全市3000余民警经过14个昼夜,跨越5省23个地市、行程数千里,终于在江西省萍乡市找到“9·5”爆炸案的肇事元凶杨清华(本报9月22日曾报道)。
经市公安局党委(组)研究,决定奖励侦破“9·5”爆炸专案有功人员5万元,对发挥直接重要作用的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张友利、田心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黄灵平,向省公安厅报记二等功一次;对侦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禁毒支队长彭春雷、刑警支队技术一科曾海军、刑警支队政委李朝辉、天元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凌小米、芦淞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黄春峰、行动技术支队一大队长于其升等6人各记三等功一次。另18人各记个人嘉奖一次。
副市长李异建等出席表彰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