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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燃气违法毁绿200平米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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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申请占用绿地80多平方米,当申请还未得到园林部门批准,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便擅自开工毁坏、占用绿地,毁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9月29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介入此事,要求其立即停止毁绿。
9月29日下午,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石峰区响田路辅道临石峰区检察院段,有三处绿化带被挖毁占用,现场摆着株洲新奥燃气施工的路障牌,工人正在挖掘地面,安装调压柜及铺设管道。大面积的绿化草皮、灌木丛被连根铲除,经勘查,毁绿面积达200余平方米。
据悉,毁绿单位——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曾向市园林局绿线管理办公室申请占用绿地,但在上级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先行动工占用城市绿地,面积远远超过其申请的数字。根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停止毁绿行为,并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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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株洲晚报 作者:
谭平华 杨骆 编辑:
唐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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