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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不少市民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而张小姐最近就为此十分闹心。“140多平方米的房子,团购申请协议上写明了房子的总定价是24万余元。好不容易盼到要交房了,房产公司却突然通知每平方米要涨价300元。我们在签协议时,房产公司连预售许可证都没有。”与张小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55户购买了同一楼盘的市民们。
参加团购:签了协议、交了认购金
张小姐告诉记者,去年9月,她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做王绍强的男子,王绍强当时正在组织人员团购由湖南银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银源公司)开发的楼盘“熹悦花都三期”中的7、8两栋。
1月17日,在王绍强的介绍下,她与银源公司签了一份 “团购申请协议”。协议中写明,张小姐购买的面积为143.53平方米的房子总定价为246872元,计算起来,每平方米的价格为1720元左右。协议第4条约定,团购单位房款均按约定总房款执行,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任何额外优惠。
除了签协议之外,张小姐1月22日还向银源公司交纳了20000元的“认购金”。当时银源公司表示,今年国庆节之前可以交房,届时将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 发生变故:
交房前突然涨价
可到了9月30日,王绍强却给张小姐带来了一则郁闷的消息:房子不能按原价卖了,平均要涨到2000元/平方米。当日,王绍强还组织了大部分购房者举行了一次讨论会。会上,王透露,银源公司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已售房,已经被房产局查处,这是此次加价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10月9日举行的协调会上,银源公司向购房者们证实了要将均价加到2000元每平方米的传闻。银源公司人员表示,之前签订的“团购申请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对此,56户购房者均表示不能接受。
银源公司:预售许可证至今未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银源公司,在遭遇了售楼部、工程部多方“踢皮球”后,最后才与被称为“管这摊事情”的工作人员尹小波通上了电话。尹小波表示,涨价和被房产局查处都确有其事,现在公司正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对于7、8栋团购者的处理方案还没有确定下来。
律师观点:“团购申请协议”有法律效力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团购申请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且购房者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协议义务,表明该协议已经切实履行。现在房地产公司要求单方面变更协议内容,显然违反了协议约定,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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