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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承诺的奖金难道要见义勇为者去“讨”?
市民勇抓“两抢” 欲领奖金犯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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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在结谷门金太阳童服市场做生意的吴先生现场抓获一名抢夺嫌疑人。不少围观者在为吴先生的行为叫好的同时,也告诉他:你抓获“两抢”现行犯罪人员,可获得政府部门1000元钱的奖金啊!然而事发后的25天时间里,吴先生没有拿到这“千元大奖”,反而背负着不小的心理压力。
向公安“领奖”不顺
据吴先生介绍:当时,他正在门面处休息,突然听到市场内 “抓贼啊!”的呼喊声,只见一青年男子在前面跑,后面一女子和几名群众追赶。吴先生随即跑了上去,追过一个过道后,将那名涉嫌抢夺的青年抓获,随后和受害人以及其他群众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建宁派出所。
抓到嫌疑人后,不少围观者提醒吴先生,外面挂的横幅上说,抓获“两抢”现行犯罪人员,可获得1000元钱的奖金。为此,吴先生找到建宁派出所,提起1000元奖金一事,派出所则表示要请示上级部门。几天后,吴先生再次问派出所关于奖励的事情,一个民警给他泼了一瓢冷水,认为他过于抢功。
政法部门:奖励与否,说法不一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吴先生再次来到建宁派出所,值班的民警表示,抓了现场抢夺是否给予奖励,他也不清楚。对此,该所所长彭新举表示,吴先生现场抓抢夺者的事情确实存在,他是新来的所长,对于派出所之前是否对外承诺“抓获现场抢夺者给予奖励”,不是很清楚,对此他要请示区政法委。
但记者了解到,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在城区大街小巷确实打出过宣传横幅,对群众作出了奖励承诺。
芦淞区政法委的陈书记表示,打击“两抢”的奖励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关于对抓获现场抢夺的群众奖励1000元钱的事情不需要请示政法委,但政法委有专门的见义勇为基金,通过申请,可以考虑给予吴先生相关奖励。
市政法委的有关人士表示,吴先生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打击“两抢”专项行动时,确有这方面的奖励,但此奖励具有阶段性、区域性特点,且政府没有这方面的专项奖励资金。
市民质疑:同城奖励政策不一,群众抓抢夺该不该得到奖励?
吴先生见义勇为抓抢夺的事情在结谷门市场传开了,可让吴先生难堪的是,每天都有人问他“领赏的事情怎样?领了钱要请客啊!”对此,吴先生表示,当初挺身而出时,自己根本没有想这个奖励的事情,只是事后听大家说有才去领,可派出所没有一个明确答复,却让他陷入尴尬。
“我不在乎这1000元钱,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奖励的承诺,就应该兑现,这也涉及我的名誉问题。”吴先生说。
市场里很多经营户表示,大家都知道有奖励这事,应该奖励这种见义勇为者。贾女士表示,合泰汽车南站现在还有这样的横幅(如图)。“要是在涵洞那边抓了,吴先生或许就有这个奖励了。”
市民李先生则表示,公安部门向社会抓“两抢”市民作出奖励现金的承诺,这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对弘扬社会正气,鼓励民众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起着积极的作用。可同一城市的政策不一,奖励不能及时兑现,还让见义勇为者去“讨”,是件令人尴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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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株洲晚报 作者:
谭平华 杨骆 编辑:
唐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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