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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4月10日发生在我市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杀害女友案一审落判,因被告人杨某事后有悔罪表现,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杨某1985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系某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软件技术05-1班学生。2005年10月,杨某认识了与其同时入校的信息技术系女生夏某,之后成了恋人。今年2月以来,杨某多次违反校规,将在校住宿的夏某带到其在龙头铺的租住处夜宿,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3月25日中午,杨某因怀疑夏和其他男生交往而与之发生争吵,之后,两人又和好并发生了性关系,杨某还用电脑摄像头拍了他们的性爱录像制作成光盘,事后威胁夏某说:“你如果要分手,我就把录像公布出去。”夏某为了摆脱杨的纠缠,于同月26日在其父母及学校老师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杨某强奸。后公安机关综合多方侦查情况,认定杨“不构成强奸罪”,并通知校方将杨某领回学校按校规校纪处理。此后,被告人杨某多次到学校寻找夏某,未果。后在网上找到夏某,提出“重归于好”,被夏拒绝。
此后,杨某便准备了一副太阳镜、一副口罩、一双手套、一个小铁锤、一张光碟等物品放入随身携带的旅行包内,准备用来恐吓夏某。4月10日下午,杨某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衣袖内,在校内发现夏某后,用刀尖划伤自己的食指威胁其跟他到校外谈,夏表示要谈就在校园里谈。此时,一位刘姓老师闻讯赶到,规劝杨、夏二人有事去学校学生处谈。夏表示同意,并欲与刘老师一起到学生处去。杨某则恼羞成怒,持刀冲到夏某的面前,不顾刘老师的阻拦,朝夏的上身连刺九刀,致夏当场倒地身亡。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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