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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消费纠纷导入人民调解机制
醴陵首创,已化解纠纷59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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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5日,因消费纠纷,醴陵阳三街道办事处的刘先生找到该市消费者委员会。“一位挂着人民调解员工作牌的同志接待了我,在他的调解下,仅仅20多分钟,商家就同意进行赔偿,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刘先生对此十分高兴。
今年4月下旬,醴陵司法局联合醴陵工商局、醴陵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引起的消费纠纷。此举在我市尚属首创。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许君明说,当前消费纠纷日益增多,人民调解则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因此在消费纠纷中导入人民调解机制,有利于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8月初,醴陵村民张某在当地医院就医时,因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成功,后来死者家属采取了过激行为,并找到醴陵消费者委员会寻求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联合死者居住地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10多个小时的努力,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得到了平息。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成功化解各类消费纠纷5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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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株洲日报 作者:
李淼 柳望 金花 编辑:
唐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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