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现、推荐、选拔、任用一批富有理想、富有朝气、富有知识、富有责任感的优秀年轻女干部,充分展示我市女干部的聪明才智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事局、株洲市妇联决定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株洲地区户口的女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相应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笔试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按照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活动设入围奖30名,作为人才工作部门的人才储备和培养对象,其中前10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调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0日----11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株洲市妇联 0733-8686829 罗玉珍 0733-8686831 刘 莎
0733-8686830刘建梅
3、报名办法:各县市区到当地妇联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市直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直接到市妇联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签署意见,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妇联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含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市组委会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4、其他事项:统一笔试时间为2007年11月11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株洲市公开选拔优秀女干部
组委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