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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夺妻之恨让他最终举起菜刀,将叔叔易某杀害后潜逃7年。昨日,株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阿新(化名)有期徒刑15年,帮助其逃跑的亲友也均以窝藏罪,被判处缓刑。
阿新是株洲县人。早年,易某与嫂子 (即阿新之母)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阿新之父因惧怕易某而敢怒不敢言。后来易某又与侄媳文某(即阿新之妻)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且长达数年之久,当地村民大都知晓。为此事阿新与易某一直不和,曾多次发生争吵。
2000年1月31日下午5时许,阿新与易某再次发生口角,易某拿柴刀,阿新拿菜刀,两人对打在一起。阿新拿刀朝易某头部一顿猛砍直至将其砍死,再将其尸体搬至其家山上掩埋。阿新将其杀人的事实告诉其妻、其父。2000年2月4日,易某的尸体被人发现报案后,阿新逃跑。
案发后,阿新的妻子、父亲、妹妹、妹夫在得知阿新杀人后,分别采取了为其介绍工作、提供食宿、以现金资助、用电话通风报信的方式帮助其逃避法网。
2007年6月22日被告人阿新在广东省深圳市被株洲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无前科,且被害人易某有重大过错,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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