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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将从2008年起进行城镇居民 (不含已经参保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试点方案已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试点工作即将铺开。
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 “民生大礼包”变成群众实惠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非城镇职工也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疗保险的两大块,前者的参保对象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后者的参保对象为城镇职工,目前参保职工达315919人。
据介绍,根据初步方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保障住院医疗。试行过程中,将坚持政府补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相结合,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从而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经初步调查摸底测算,城市四区属于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约有35.6万余人,各级财政将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分别不同对象给以补助。目前,市财政正在加强做好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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