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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上蹿政府补贴 我市发放专项补贴资金34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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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减轻石油 (汽油、柴油等)价格上涨对我市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带来的压力,财政拨付的3443万余元石油补贴资金,正陆续向交通行业、渔业行业和国有林业三大行业发放。到11月27日,市公交公司已收到全部补贴款1669万元,城市出租车的补贴款发放正处在公示阶段,其他行业的补贴款正在发放中。
今年补贴发放范围有六类对象: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34万元,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591万元,城市公交企业1669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575万元,城市出租车523万元,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51万元。补贴时间为12个月。
此次补贴标准为: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全部使用柴油,补贴标准为700元/吨;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汽、柴油混合使用,考虑今年年初汽油降价因素,补贴标准前0.5个月为733元/吨,后11.5个月为660元/吨;城市出租车全部使用汽油,考虑降价因素,补贴标准前0.5个月为800元/吨,后11.5个月为580元/吨。考虑到10月31日,国家再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在原补贴标准上,再次提高2个月的补贴标准,即汽油、柴油价格提高500元/吨。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正在造册、公示、拨付,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及时兑现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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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株洲日报 作者:
晓佳 丁勇 田灿 编辑:
唐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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