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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芦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接受曾勇辞去芦淞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同时通报曾勇所在的选区。
曾勇于11月12日驾车撞人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芦淞区人大常委会随即先后许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其刑事拘留和逮捕。曾勇事后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书面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曾勇酒后驾车,且在处理过程中极不冷静,并妨碍执行公务,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已不符合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会议经过表决,接受曾勇的请求,依法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