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自本报2007年12月4日与劳动部门联手推出 《年关,为民工追讨血汗钱》系列报道以来,本报与市劳动部门共为民工追回工资近1300万元。
2007年12月4日,本报与市劳动监察支队携手为民工追讨 “血汗钱”。此后,市劳动部门与本报记者接到的投诉电话不断。截止2008年1月30日,劳动部门共查处投诉工资案件190起,本报接到的投诉至少50起。这些投诉,大部分集中在春节前两个星期。投诉的民工中,有建筑民工,也有从事服装加工、餐饮和装饰装修业的民工。
几年来,由于层层转包的现状一直未改,建筑业一直是民工投诉的重点。为了讨回血汗钱,民工到处投诉,他们向劳动部门投诉,向媒体求助,不少民工还做出过种种过激行为,他们急切地希望,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湘潭民工周全明等数十人,为了追讨工资,他们在冰冻的雪地里苦苦等候,最后,终于拿回了61万元的工资;五景花园民工陈明等,被拖欠工资数十万元,老板年前支付18万元;在河西一铁路工地做事的江苏民工王化永等,记者介入采访后,20万工钱领到了手;株洲时代建筑安装公司国家高新区董家 高科园一项目拖欠民工工资近十万元,年前,大部分民工班组的工资如愿以偿……
2008年,本报将继续关注那些奔波在讨工钱路上的民工们。
辛酸后的反思
·为清
1300万,这个不小的数字中,有劳动部门和本报记者付出的汗水和努力,但我们一点儿也自豪不起来,因为,这个数字后面,更多的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辛酸。
为什么株洲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总是屡禁不止?
去年,劳动部门与本报联手,为民工追回工资700万元,今年,这一数据猛升到了近1300万元。是在株洲做事民工的素质低,总是和老板起纠纷,还是株洲拖欠工资的老板们格外“黑心”,或者是政府的手太软,以致拖欠工资者有恃无恐?
这三种可能中,我个人认为,最后一种成立的概率较大。拖欠民工工资,不说是犯罪,但总是一种破坏社会和谐的过错,和违反相关法规的违法行为吧,既是过错和违法,为什么总也不见对责任者的处罚和制裁呢?既然这种过错和违法行为可以不受处罚和制裁,就难怪那些无良老板都爱拖着 “玩”了。玩到最后,无非是把工资付了就没事了。甚至,拖个一年两年再付,民工和有关部门,还要感谢这些“黄世仁”发了善心呢。
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必须对这些 “黄世仁”挥起 “拳头”。一拳打他们的 “心肝”——钱袋,拖得越久,拖得越多,罚得越重;这一拳打不痛他们,另一拳,就直奔他们的 “太阳穴”——封他们的企业,吊销他们的经营执照。
民工工资问题,要健全的制度,要管事的部门,更需要铁的手腕。只有这样,进城务工的农民,才不再流血流汗又要流泪。
我们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拖欠民工工资的无良老板,被击中 “心肝”和 “太阳穴”的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