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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株洲晚报 王鸿 唐华 沈徽)作为一名普通的铁路电务段职工,田慧萍凭着高额利息和花言巧语,在一年多时间内,竟集资诈骗110万元之多。昨日,石峰公安分局通报了这起我市今年以来最大的一起诈骗案。
生于1966年的田慧萍住荷塘区烟山口居委会15栋,初中文化,1983年毕业后就在铁路电务段上班。几年前调到长沙电务段3场测试工区 (地处株洲)。为了满足她赌博和高消费的欲望,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她快速敛财的“宏伟计划”———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借口,以10%至30%的利息为诱饵,向同事、朋友、熟人和邻居借钱。
一开始,她只借几千元,最后借1万元至几万元不等,让20多名受害人受骗上当,其中包括退休工人的养老金、同事用来为儿子结婚用的存款、朋友熟人用来买房的积蓄。
因为来钱快,她过起了有钱人的奢侈生活,吃饭几乎都是“下馆子”。去年12月,41岁的她干脆办了停薪留职,全力以赴经营她的 “借钱生意”。
在高息诱惑下,受害最深的丁某竟分17次借给田慧萍20余万元,受骗者中,最少的也被 “借”走4千元。
今年元月23日,她在向多人借了最后一笔钱后销声匿迹,关上手机躲到长沙她姨妈家中。
2月29日晚12时,石峰公安民警经过两天两晚的蹲点守候后,在她姨妈家附近的一个麻将馆将其抓获。
“起初借钱是因为购买私彩和打牌输了钱,想借点钱赢回后再还,没想到尝到甜头后越陷越深。”田慧萍说起当初借钱的念头和过程,称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会借得如此顺利。
“她除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外,更重要的一招是 ‘拆了东墙补西墙’,即用后来借的钱还前面的利息,不断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办案民警介绍,田慧萍还了一部分人的利息,而更多受害人的利息是借条上体现,如借1万元现金,她或在借条上写好借1.2万元 (加上20%利息),或直接从受害人处只拿走0.8万元 (减去20%利息)。
目前,田慧萍已被刑拘,民警提醒未报案的受害人主动到石峰公安分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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