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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助学金发放将超2000万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8-03-28 作者:

    株洲网讯  (株洲晚报 陈飞雄 曾彦予 谭国辉) 昨日,全市助学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今年我市将发放超过2000万元的助学金,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 “两免一补”资助制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城区贫困学生教科书免费,补助寄宿生活费,标准不少于200元/年,且覆盖范围要达到寄宿生总人数的30%以上。全市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1万人,发放资助金300万元;资助高中阶段贫困学生2000人,发放资助金20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得到资助;资助大一新生500人,发放资助金150万元。

    会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 (高等学校4%,中等职业学校5%),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要继续实行 “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通过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

      中职国家助学金要直接发给学生
         
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扣减

    株洲网讯 (株洲晚报 陈飞雄 曾彦予 谭国辉)昨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市教育局签订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责任状。对不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办学条件极差,办学行为不规范,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严格控制或取消其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安排。

    责任状中明确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助学政策,按规定程序和补助标准,以银行储蓄卡、存折的形式,将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准截留或挪用。

    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期间,严禁以国家助学金抵扣学费形式录招学生,扰乱招生秩序。

    对学校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市教育局将依法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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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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