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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人,竟在医院卫生间张贴小广告收购药品,不仅严重影响医院的形象,也扰乱药品市场!”昨日,市一医院工作人员刘先生向本报反映。
小广告贴在医院卫生间
接到报料后,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一医院,在门诊大楼一楼的男卫生间看到,墙壁上贴着四五张比名片稍小的小纸片,隔间木板上也贴上了小广告。这些小广告上都印着 “高价收药”字样,广告下方留有两个联系电话。
记者发现,该医院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几乎每层的卫生间里都贴有这种小广告,患者比较集中的一楼、二楼更多。
市一医院社会工作部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些收药的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形象,对整个医疗行业的秩序也有干扰。
连线“小广告”探查黑幕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药贩收购药品主要有三个渠道:医保卡持有人通过账户多买药,低价转手卖给药贩将医保卡上的钱套现;能在单位报销药费的人员,将多开的药卖给药贩;个别医护人员违规操作,与能报销药费的患者串通,故意多开药,再卖给药贩。
昨日上午,按照小广告上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拨通了“137623167XX”,一名中年男子听说记者有药品出售,立即热情询问。
“我是患者家属,你们要什么药?”
“我们要的药很多,主要是治疗糖尿病的药和西药。”
“我手上有些达美康,还能弄到其他药,达美康你给多少?”(“达美康”是一种治糖尿病的药品,较常见的是100片一盒的包装,药品超市标价70元左右——记者注)
“30多元一盒。”
“药店零售价70多元,30多元太低了吧!”
“我们一般给市面价格的60%左右,这个价已经有赚头,你又不在乎价格,对吧?你有两盒?那就每盒35元。”
“过期药要吗?”“一般不要,但你可以带过来看看。”“在哪里找你?”“我在贺家土步步高超市附近,你到了之后打电话给我。”
回收药品可能流向小诊所和农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陈科长表示,《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无证卖药,药监局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将药品回收再转卖出去就属于无证卖药,是违法行为。
陈科长介绍,药贩非法经营收购药品,既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同时可能导致一些过期药、假冒药流入市场,尤其是农村和一些小诊所,危害老百姓身体健康。如果居民家药品存放了一段时间,而且存放条件难以得到保证的话,药品的稳定性可能受影响。按照相关规定,对过期药品要由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销毁。过去,药监部门曾对非法收购药品行为进行过打击查处。但因收药者行动比较隐蔽,药监部门取证比较困难。市民发现非法收购药品,可以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8824260”举报,并提供证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查处。(株洲日报 李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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