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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困孩子捐的款,政府是怎么使用的?工资迟迟不能到账,原因是啥?居住所在地,政府将来有什么规划?今后,您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为这些问题寻找到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政府机关将有责任和义务为群众查阅信息提供方便。
形式:“主动”转向 “义务”
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据统计,80%的公共信息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方面。”市政务公开办言芳介绍,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报道政府常务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等措施,公开政府信息。
当然,这都是政府的主动动作,目的是方便群众。而新出台的 《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要公开的内容。
“如果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是要追究责任的。”市政府信息督查室彭子明认为,这是以法律的形式 “保证市民的知情权。”
内容:除了秘密和隐私
“《条例》是继 《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市政府厅级领导陈立新表示。 《条例》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实行“阳光政务”,预防腐败。
《条例》规定,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项信息不能对外公开以外,其他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发放和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使用情况等信息都在公开之列。
同时,有关公交、供气、供热、供水、供电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信息,虽然不属于政府信息,但关系群众利益,也应参照 《条例》提供给群众。
按规定,机关收到群众的查询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中国株洲”:“阳光行政”新面孔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展示。
“点开网站,水、电、气等方面内容,可以立即查询出来。网站的内容必须准确、及时,随时更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3月份全面启动。
4月18日,我市举办培训班,对全市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要求首次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标,务必在5月20日前完成,经市政务公开办审核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布。
“要整合部门网站各自为政的局面。”陈立新说,各级各部门建立了网站的要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没有建立网站的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网页,并及时发布和更新内容。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大厅要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条件的要将查询点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农村。很快,“中国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zz.gov.cn将面貌一新。(株洲日报记者 叶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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