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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曾彦予 陈飞雄)奖励性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分值,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以加15分;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20分。
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 (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可以加20分。
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20分。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1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和省内高校体育特长生不能享受以上(4)、(5)、(6)项优惠加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降低10分;烈士子女可以降低20分。
同时,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农林、航海、地矿等本科院校以及我省1999年以来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在征求志愿投档后进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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