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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管品龙 罗晟海)如果你是一名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以后可得当心了,市中级法院昨日出台的 “联动威慑机制”可能会让你寸步难行。
联动威慑机制启动后,各个部门将依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等书面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联动威慑措施。如金融机构对受联动制裁的被执行人一律不得授信、发放贷款;证券部门不得为被执行人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对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依程序办理限制出国 (境)和边控手续;工商部门停止办理属于公司、企业的被执行人投资设立新的企业及参股经营等登记手续,停止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变更手续,停止变更被执行人及其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并不予评定 “守合同重信誉”、 “消费者信得过”、 “诚信企业”称号或取消已评称号;房产管理机关停止办理被执行人房地产抵押、变更、转移等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停止被执行人参加土地使用公开出让活动,停止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抵押等审批手续;发改委、规划、建设等部门也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司法行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或人民法院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评估、审计、拍卖机构,如违反规定帮助被执行人逃避债务,也将视情节对单位或个人取消或限制相应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负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也将予以查处。
另讯:我市法院即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执结2008年4月25日前进入执行程序的未执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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