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重大专项“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示范”。
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是我国创建较早的公益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之一。该院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证书、工程咨询甲级证书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乙级证书,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齐全、业务精湛的科研队伍,先后承接并开展了 《株洲市清水塘地区大气污染研究》、 《湘江重金属水环境容量研究》、 《燃煤电厂碱性冲灰水自动处理系统》、《新马村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示范》等项目研究。
为市政府和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服务是该院的职能,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实用技术和环保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审计、环保设施运营等多项业务。为政府进行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支撑,承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与环境保护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工作。
该院把长株潭城市群 “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作为自身发展壮大的历史机遇,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把我市建设成绿色相连、山水相融、和谐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