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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李卉)从昨日开始,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队开始对我市开展为期4天的调查测评,所得分数将决定我市是否具有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资格。
根据规定,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省文明城市才有资格申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才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城市。
2001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04年,我市成为省级文明城市。然后相继创建成功 “国家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园林绿化城市”、 “国家双拥模范城市”,今年又在创建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
按照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95%以上达到A类状态的城市,可作为申报对象。在我省,长沙、常德、岳阳是连续两届的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经过自查,我市已基本具备申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资格。另外,湘潭、衡阳、娄底今年也有资格申报。
此次的调查测评具体方法有三种,包括实景 (情)模拟验证,实地调查、实地观察。调查人员会采用拨打法律服务热线、去小区查看工作记录、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等方法进行调查工作。网络调查测评遵循 《操作手册》的规定,从申报城市中收集测评信息,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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