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路口灯控率达到75%以上
●开辟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运行速度提高15%以上
株洲网讯(刘飞黄 韦璐婕 李倩) 我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方案明确提出了至明年3月,全市 “创模”的目标和重点。要求年底前所有考核指标必须全部达标,并规定,各党政机关不得向公安交警提出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申请。交警部门不得减免任何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政处罚。
路口灯控率达到75%以上
《方案》要求尽快编制和完善我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交通管理规划》、 《交通安全规划》和 《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制定城市交通长远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同时,完善现有道路交通设施,打通城区 “断头路”、 “瓶颈路”,优化路网结构,制定城市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与管理办法,对城市主次干道的公交站点进行港湾式改造;在建成区次干道道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确保路口灯控率达到75%以上。科学设计道路标志标线。完善盲道和行人过街设施,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9月前开辟公交专用车道
9月前在城区双向六车道以上的交通繁忙路段开辟公交专用车道,确保其道路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平均提高15%以上。年底前建立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并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延伸,确保公共交通出行比重逐年增加3至5个百分点。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以及城市客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取缔摩托车、叭叭车和非法营运的非客运车辆。
建立城市综合交通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
年内完成城市道路交通指挥控制系统改造工程,保证建成区道路路口监控设备设置率在35%以上,加大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率。在中心城区主干道各路口建立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采集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勤务管理模式,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