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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夏阳 庞弦)在市交警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市金融证券办公室的联合运作下,我市成立了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理赔服务中心” (本报6月19日曾报道),从7月1日起,发生在我市四区道路上的交通小事故可以到该中心进行快速处理。 “快处快赔”中心开通半月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走访了该中心以及部分司机。
实施半月场面火爆
摩的司机王师傅开车在车站路转弯时,与一辆白色小型商务车发生刮擦,致使对方车辆产生划痕。他打电话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建议其到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理赔服务中心处理。20分钟后,事故处理完毕,双方司机和气地离开。 “到这里处理确实很方便的,服务态度好,处理速度也快。”
“快处快赔”中心负责人、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建平说,自该中心开通以来,深受司机朋友欢迎,每天平均处理30余起。 “开通10天即处理了309起,这远远出乎了我们的预计。”记者在该中心亦看到,有多对司机正在保险公司理赔员的协商处理中。
据王秘书长介绍,目前相对来说是交通事故低发时期。 “我们现在只有一个点,工作人员还比较紧张,我们将积极争取,接下来在城区多开设几个事故处理点。”
处理条件可适当放宽
根据原先规定,发生在株洲四区所辖道路上的无人员伤亡、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只要车主在株洲市的保险公司投保,即可到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并可享受 “不扣分、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的优惠政策,而且通过快速理赔通道处理的交通事故将被视同进行了现场查勘,不会因缺乏现场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被扣30%的免赔金额。
“但是事实上我们的条件也有所放宽,有些超过2000元的事故我们也依法协商处理。”王秘书长说,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商讨适当放宽可处理的事故范围和理赔范围,确保最大发挥中心处理事故方便快捷的优势。
知情不来处理视为肇事逃逸
市交警支队安全科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驻点民警高长青告诉记者,发生交通小事故时,双方司机必须在现场如实填好事故形态确认书,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并尽量拍好事故现场照片或在地面标好车辆轮胎位置。这些将作为 “快处快赔”中心确定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的依据。若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中心进行处理,可以协商约定处理时间。
“司机朋友约定时间处理时一定要长个心眼,防止对方提供虚假信息。当事人在签名确定时要认真比对对方的驾驶证与身份证是否一致,行驶证与保险卡的相应信息是否一致。而且最好要互相拨打对方手机号进行验证,以防止因对方是假牌套牌车而受骗。”
如果有事故当事人未能在约定时间赶到 “快处中心”进行相关处理怎么办呢?高长青告诉记者,对此交警部门有严格的处理措施,一旦对方在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依然不来快处中心处理,将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处理,对其车辆进行跟踪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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