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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德怀 滕飞 林翔)昨天上午,市政府颁发 《株洲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在3年时间内,取缔关闭、停产治理和限期搬迁132家排污企业,确保湘江流域水环境和饮用水质全面达标。
湘江株洲段全长88公里,境内主要支流有 水和渌江,它集生活、生产用水和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是我市惟一的饮用水源。然而,由于我市有色、冶炼、化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比较集中,历史遗留的污染问题和环保欠账较多,加上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染等,导致湘江4个水质监测断面,均出现粪大肠菌群、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污染物超标现象。此外,湘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流量相差200倍,季节性水污染风险剧增,严重威胁我市和下游湘潭、长沙的饮用水安全。
按照新的综合整治方案,在湘江干流株洲段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以及有色、化学制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此外,今后凡是超过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区域的新增污染项目,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对于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市政府列出了第一批取缔关闭、淘汰退出、责令停产、限期治理和搬迁企业名单。其中,除了6月30日前已关停到位的天成化工、明珠选矿、康华化肥和龙泉、飞达、长荣、顺发等4家洗水厂外,智成化工、兴隆化工、唐人神集团、旗滨玻璃集团以及一医院、二医院、三三一医院等20家企事业单位的废水、废气等,也被列入限期治理名单;茶陵大地钨业、海达新材、好棒美食品等5家企业,要求限期搬迁;茶陵龙华畜牧等存栏500头猪以上的养殖场,要求在明年6月前完成污染治理;醴陵鑫盛纸业等92家造纸企业,也必须达标排放后才能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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