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潇湘晨报长沙讯 长株潭这三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如何一起建设试验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可能对省政府和长、株、潭三市授予特权。
昨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主持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 (草案)》 (下称《决定 (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长株潭处于工业化中期加速阶段,又是三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邓治平在全体会议上作了报告,他指出,在推进 “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如:资源约束矛盾突出,环境承载压力大, 改革开放进程滞后;现行管理体制不健全,城市群规划和实施难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难协调;产业结构难优化,城乡发展难统筹,市场体系建设难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在田作了关于 《决定 (草案)》的说明。他说: “在进行改革试验中,需要全面推进各个领域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走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
孙在田指出, 《决定 (草案)》授权省人民政府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就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文件。即,在坚持国家和全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省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就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文件,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内,可以就 “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在其辖区范围内进行改革试验。
《决定 (草案)》还规定,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推进和实施 “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制定相关文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周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