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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戴凛 郭力嘉 陈伟平)“专款专用,不得截流。”昨日,我市18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在城市客运管理处领取到政府向城区出租车发放的2008年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台出租车5906元,将通过银行存单形式发放到出租车司机手中。
为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城市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的影响,减轻出租车经营者的压力,我市财政分别于2006年6月、7月,2007年12月发放了一次性燃油补贴,标准分别为每车479元、898元、1934元,城区1955台出租车的经营者享受了补贴政策。2008年燃油补贴发放范围与政策与前三次一样,采取由财政直接划拨的方式,存单打印至每个经营者的存单户头。本次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6月20日新调价部分的补贴(补贴时间为6个月);第二部分为6月20日之前历次调价部分的财政补贴(补贴时间为12个月)。8月12日,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已将第一批存单1825份发放至各出租车公司,要求各公司本周内将存单发放到各经营者手中,同时要求各公司组织经营者(主班驾驶员)与副班驾驶员自主协商调整补贴分配比例,各公司实施监管并将领取结果进行公示。
据了解,还有130名出租车经营者因身份证重号等特殊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输入银行系统。目前,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近日内将第二批130份存单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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