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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们在这都住了两年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9月13日,芦淞区丰园小区三栋的数名住户向晚报反映。
据住户们介绍,他们大都是2005年搬进去的,之后却没有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为此,他们曾多次找到房子的开发商——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对方都以 “相关文件丢失”、“证件正在办理中”为由要他们“再等等”。转眼过了两年,三栋的48户住户仍然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证件。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丰园小区采访。一名住户告诉记者,今年8月底,他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同时入住的丰园小区一、二栋的住户早就拿到了房产证。随后,忍无可忍的三栋住户开了一次集体联名会,商讨此事,并于9月6日到广信房产的办公室进行了交涉。
而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15条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天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他们一直在 ‘忽悠’大家,我现在都成 ‘黑户’了!”一名住户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下岗了,儿子正读初三,家里的经济压力很大。 “我想出去打工,但由于自己的身份证已经过期,我想重新办理却没有房产证做证明。此外,如果我们以后要为孩子办理助学抵押贷款,没有房产证也不行。”
对此,广信房产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到市房产局进行了“备案”。随后,记者来到房产局。据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房产证的办理需要经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4部门审批,最后验收合格后方可。而备案只是最基本要求,之后还有严格的复核。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广信房产公司一茹姓负责人。他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月底前将 “两证”发放到住户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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