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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新规定:10月1日开始,所有制药企业在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药品 “一药多名”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根据国家药监局去年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对药品外包装盒上的通用名称,商品名,商标使用大小、位置、各种字体、字号、颜色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尤其是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
目前,距离药品换装大限只剩不到半个月时间,昨日,记者走访了一些药店后发现,货架上摆放的部分药品已采用新包装。一位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产自同一厂家相同成分的药品,剂型不同也可以使用不同的药名,但是新规定要求必须使用同一名称,现在药店进货已按照新规来核实药品名称,进新包装药品。
千金大药房一位负责人打了个比方:如知名感冒用药“感康”、“快克”和不知名的“迪博”,三种药的成分其实是一样的。它们的主要药效成分即国家规定的通用名都是 “复方氨酚脘胺”,“感康”是片剂,“快克”和“迪博”是胶囊剂。作为知名品牌其价格比非知名品牌价格要高一些,如“感康”价格市场价格为8.5元左右,“快克”价格是7.5元左右,“迪博”价格则是2.8元左右。新规发布后,这些药品外包装上通用名 “复方氨酚脘胺”都非常醒目。患者完全可以根据价位来选择自己的需求品。
有关专家也指出,此次药品换新包装将有利于改善一药多名的现状,可以遏制某些企业利用未注册商标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并误导使用,减少五花八门的药品名称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千金药房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大部分药品已经穿上 “新装”。但由于药店经营的药品品种多、数量大,更换新包装需要时间,同时,许多制药企业更换包装的节奏也不一致,为减少损失,部分生产企业会到最后时刻才执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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