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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盒 “Q鼻TM鼻炎棒棒绵”引发纠纷,消费者在药店购买使用之后出现精神混乱等不适症状,要求药店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昨日,李路秀女士的丈夫找到记者投诉。
李路秀是耒阳人,与丈夫在合泰路开了一家废品收购店。因患有鼻炎,12月7日,她在人民药店中心店花128元购买了一盒 “Q鼻TM鼻炎棒棒绵”,当晚使用了两支,但没想到的是,次日下午出现无精打采的症状,继而胡言乱语、大吵大闹。10日,家人将其紧急送往市三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样精神病。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用去医疗费2000多元,虽然病情有所好转,但仍时感头痛厉害。
妻子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李女士的丈夫段先生认为是使用了 “Q鼻TM鼻炎棒棒绵”所致。12月17日,他找到人民药店中心店,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遭到拒绝。
昨日上午,人民药店中心店邹店长表示,“Q鼻TM鼻炎棒棒绵”属于外用产品,非药品类,从常识来看,患者使用后不可能出现精神混乱、胡言乱语的症状。
“我们一直在积极和患者家属沟通,并陪他们到各个职能部门咨询,希望能弄清原因,”株洲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女士说,“如果李女士认为是使用了‘Q鼻TM鼻炎棒棒绵’而受到损害,必须提供证据。”
双方几次协商未果,段先生向市有关部门投诉。昨日,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书》,上面称该局初步调查认定,“Q鼻TM鼻炎棒棒绵”的系列批文疑是伪造,人民药店中心店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因“Q鼻TM鼻炎棒棒绵”不属于药品类,该局已将案件移送市工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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