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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三台电动车被“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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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半个小时,三台电动车电瓶便不翼而飞。前日下午,矿先生等两位市民将车停在中心广场电信大厅前办事,不料如此短时间竟遭贼手。
矿先生称,当天下午3时50分左右,他将车停在电信营业厅外,然后进去办理业务。半小时左右,他出来后发现,脚踏板上的塑料垫掉在地上,电瓶已经不翼而飞。而电信营业厅内保安表示,期间并未发现可疑人员。随后他顺便查看了一下其他停放在此的电动车,居然还有两台车的电瓶也被盗。随后,他向建设派出所报案。
据了解,被盗电瓶的三名车主大都是4点左右将车停在此处,然后进入电信营业厅办事。但仅仅半小时左右就被盗。电动车电瓶大约在30公斤左右,而且电瓶盒上还有两把锁。一名前来救援的电动车客服人员表示,由于电瓶价格迅速增长,一套电瓶近千元,因此有的盗窃分子将目光盯在了电瓶上。
“停在电信大厅前办事被盗,电信应该有赔偿责任吧?”被盗者质疑。但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聂玮律师了解到,由于停车人与电信营业厅并无保管合同关系,而且也无法证明大厅保安存在视而不见等明显责任,因此无法取得赔偿。
建设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电瓶被盗事件呈上升趋势,应将电动车尽量停在有专人值守的地方。发生被盗情况也要及时报警,一方面能在追回赃物后返还,另一方面也能为警方破案收集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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