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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居民签订 “健康服务合同”、社区卫生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1月16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试用稿)》(以下简称《制度》),明确了社区卫生工作的职责。记者就此前往市卫生局进行采访。
《制度》:“社区”首诊
《制度》中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同时,《制度》中还首次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两小时内上报”。以往只对传染病有明确规定,现在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有了很明确的时间规定。
“社区”首诊难度不小
“我市已经实现公共卫生事件网上直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为有效整合医疗资源,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是由一些二级以上医院转型而来。这些医院全都具备公卫事件网上直报 “功能”,一旦“出事”,公卫办公室便会将情况直报上网,区疾控至卫生部各级相关部门都能收到。
对于 《制度》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该负责人表示,我市也早就提出了该项规定,但要落实这项规定,目前还很困难。
首先,居民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任不够。大多数居民生病后的首选仍然是一些大医院。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在看病不贵的前提下能帮人看好病,是实现 “社区”首诊的根本。
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正在进行的 “全民医保”如果能有一些相关措施与要求,也能实现“社区”首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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