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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监察部门为民工讨回的一笔58万元工资,株洲久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承诺专款专用,但最后却未能全部兑现,致使顺鑫佳园的民工仍在追讨……昨天,市劳动监察支队称:久建公司违背承诺,应予曝光。
2007年12月3日,民工班长祝海桃等投诉,久建公司顺鑫佳园6、7、8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889927元。去年12月14日,经市劳动监察支队出面协调,民工领到工资20万元。今年1月7日,开发商——宏骏房产公司同意将工程余款打入市劳动监察支队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但久建公司不同意。1月9日,久建公司还写下了书面承诺,但工程款到账后,承诺未履行,7栋的民工并没有拿到工资。
久建公司张总经理称:58万元工程款到公司后,公司支付了40余万民工工资,7栋未支付,是因为公司曾经为7栋垫付了10万元工资,这次收到7栋10万元工程款,算是其归还公司垫付款。另外,宏骏房产一直没有按约定将工程款支付给公司,而是直接付给项目部,致使公司没有收到过任何管理费,为此,公司还曾向对方下过函。他认为,7栋民工工资未到位,宏骏房产也应承担责任。
市劳动监察支队称:民工工资不能保障,久建公司应担主责,宏骏房产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对7栋的民工工资也要负一定责任。如果久建公司节前不能妥善处理此事,将在签订 “三方协议”时,停止该公司的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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