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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江攀) 这几天,聂卫东仍然苦守 “危楼”度日。由于之前已将非法拆迁方诉诸法院,昨天,法院首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未果。而随着记者的继续深入调查,该楼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更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拆迁项目出自 “空门”
如本报3月26日3版报道所述,由 “辉煌拆迁”实施的湘氮6栋拆迁工作已被主管部门明指为 “非法拆迁”。但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立项的拆迁项目,竟在好几家单位多次转手。
聂卫东向记者提供了一份 “市房产管理局第二房管所”与 “株洲九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写明:湘氮6栋由九鼎置业负责整体拆迁、建设,并一次性付给房管所10万元 “补偿金”。而在该合同的 “补充说明”中,房管所又同意九鼎置业将 “湘氮6栋危房改造项目”转让由芙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改造重建”。而到最后,该项目又是由芙嵘置业与湘潭的一家 “国发房地产”共同揽下,由“辉煌拆迁”具体负责实施拆迁。
那么,房管所为何有权将湘氮6栋交由第三方拆迁并收取所谓的 “补偿金”?房管所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可能是当时某些方面不规范造成,但因房管所相关领导已数易其人,真正的原委也不得而知。
对此,市房产局相关人员表示:房屋拆迁的立项 “根本不关房管所的事”,该事件真相还待进一步调查。
“危房”一说纯属捏造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市房产管理局第二房管所在上述合同中对湘氮6栋直接以 “危房”相称;九鼎置业也曾就湘氮6栋向市房屋安全管理办申请过 “房屋安全鉴定”;而在 “辉煌拆迁”发给各住户的通知中,则称湘氮6栋经鉴定为 “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那么,湘氮6栋在拆迁前真的属于 “危房”吗?市房屋安全管理办相关工作人员就此明确表态:经鉴定,湘氮6栋并非 “危房”,只是“严损房”,须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方可拆除。
“他们之所以说是 ‘危房’,就是想以此欺骗住户,从而促成非法拆迁的顺利进行。”聂卫东说, “问题是,房子已拆成了这个样子,我现在的合法居住已经得不到最根本的保障!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