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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郑炜青) “2007年秋季开学时,我小孩择校就读,一次性交了2500元借读费,现在,借读费取消了,我这钱还能退吗?”日前,小孩在芦淞区某小学读书的一家长求助,希望追回多交的借读费。
该家长3月19日称:她是石峰区人,一个人带着小孩,家庭经济一直比较困难。去年秋季开学时,她托人帮忙,将小孩送到某学校读书,但学校收了她共计6年的借读费,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她说: “和我情况相似的有好几个家长,但他们的钱通过各种途径都退了,我找了学校,学校却称钱已经交到了区教育局,不能退了。”
家长的思想很矛盾,经济困难,想追回多交的借读费,但又担心影响小孩的就读环境,所以不愿 “光明正大”地站出来说话。当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家长小孩就读的小学,以咨询的口气咨询校方。该小学校长答复得很爽快: “既然政策变了,能退多少就退多少,要家长来就行了。”她称:当时也不能怪学校,因为钱是家长自愿交的。
记者随后将校长的意思转告了家长。昨天,该家长电告记者,称其到了学校,校方有关人员仍然是原来的答复:不能退,但原来为其帮忙的熟人听说后,同意个人掏腰包退回她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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