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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唐 艳)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有关物业公司不规范用人的事情,为什么物业公司用人问题这么多呢?带着疑惑,记者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和房协物业专业委。
在采访的几家物业公司中,有的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实属无奈;有的则表示,我们是按劳动法办的,别人的情况如何,不愿意评价。天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先生就说:“物业行业人员流动太大,整个行业都是这样的一个现状。”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说,安防人员使用的一套设备要一两千元,不收一点押金,怎么放心?
几乎所有被采访物业公司都说,物业行业是个微利行业,工资待遇不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房协物业专业委马主任也说,关键问题在于物业管理费上不去,收费率低,物业公司要支撑下去都很困难,按合同法规定给全日制员工都买保险,签合同就会更举步维艰。
马主任说:“从2004年底物业公司开始按照178号文件,分等级收取物业费后,有3年多时间没有调整过物业费了。同时我市还普遍存在收费率不高的问题,收费率平均只有60-70%,而劳动者工资和物价指数却每年都在涨。当然物业公司不应该以此为理由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我们也从很多方面来想办法解决,比如减人增效、增加物管费、搞劳务外包等。不过这里面也有困难,比如要增加物业管理费用,一方面要业主委员会同意,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另一方面,自然要提高服务水平,而这需要增加人力物力上的支出。要做到这些,确实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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