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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从省质监部门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没有加贴能效标识的燃气热水器将不准上市销售。根据国家2007年7月1日颁布的《家用燃气热水器国家能效标准》规定,新标准把燃气热水器的能效等级分为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热效率值不低于96%;2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8%;3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4%,比原来要求提高了4个百分点。从6月1日起,凡低于三级能效等级的燃气热水器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能效标识高约8厘米、宽约6厘米,贴在热水器的正面,除了标明产品型号外,还标明了节能等级和热效率,方便消费者了解热水器的能效等级。 (株洲日报 袁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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