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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许辉英 郑炜青)近段时间以来,价格欺诈类消费申诉有所抬头。为此,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维权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注意货比三家,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商品甲产标乙地
商品标价签所标示的商品产地与实际不符。某超市销售的强力射灯,标示产地为上海,实际产地却为广东佛山。有的经营者对进口商品不标国名,仅标“进口”字样,企图混淆真实的产地。
价格噱头“花样多”
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术语进行标价或价格宣传。不少商家玩弄 “低价”、“超低价”、“跳楼价”“清仓价”堪称得心应手,如某服装店“清仓最后8天”的横幅,其实已挂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事实上,这些价格标示,一无依据,二无比较,消费者很难分得清到底是否买到了超低价。
商品打折“掺水份”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这在当前商家打折风盛行的情况下,问题尤为突出,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某超市声称全场毛衣3.5折,实际上毛衣售价为5-7折;某商场宣称全场商品5折起,实际上大多商品按7折、8折销售,有的甚至不打折。
隐瞒原价虚折扣
隐瞒原价,虚假优惠折扣。某消费者在一大型商场眼镜专卖店按8.8折扣购买cool牌眼镜,价436元。消费者后来发现,其他地方销售同品牌同规格眼镜原价就是436元,并配有合格证及厂家标价签。商家为牟取更高利润,将厂家价格标签及合格证隐藏,不示于消费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喊价,再折扣销售,其真实的优惠幅度难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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