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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江攀)从铁达燃化公司天元中心配送站买回的一瓶14.5千克装的罐装液化气,实际净重竟只有10.22千克,比标准净重少了近30%。这是天元区花园一村住户陈先生昨天遇到的倒霉事。
昨天上午9时许,陈先生打电话要来一瓶罐装液化气,因拎起来感觉较轻,他顺手将钢瓶放到一台体重计上称重,结果发现该罐气连皮仅重26.5千克。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时,陈先生正在和送气工交涉。身穿标有“天元中心配送站”字样工作服的送气工承认:这瓶气就是他送过来的,尚未开封口;陈先生已付款117元。
因与送气工交涉无果,陈先生遂根据气瓶封口上的提示拨打了铁达燃化公司的客服电话。上午近10时,两名铁达燃化工作人员赶到陈先生家。双方反复用陈先生家的体重计称量,认定该罐气毛重约27千克,扣除钢瓶重量“14千克”,净重13千克,比标准重量的最低要求(即14千克)少1千克。据此,铁达工作人员现场补给陈先生损失8元。
然而“铁达”工作人员走后,陈先生再次称重时,还是发现液化气只有26.5千克。于是他打电话向市质监局投诉。
市质监局执法人员随后来到现场,经检查发现,陈先生所购液化气封口完好,钢瓶标重为“16.5千克”,钢瓶存在“标识无检验环”的问题。而执法人员用自带标准电子计量器具进行称量发现,该瓶液化气毛重仅26.72千克,若扣除瓶重“16.5千克”,净重只有10.22千克。而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容量为15千克的液化气钢瓶,其标准灌装量应为14.5±0.5千克。
“如果标准重量为14.5千克,这瓶液化气少了4.28千克,少重29.5%;如果标准重量为14千克,这瓶液化气少了3.78千克,少重27%。”陈先生气愤地说,“这样算的话,我一瓶气竟要损失30多元!”
中午12时多,质监执法人员将该瓶问题液化气封存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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