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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钟联明 张佳 张立强)由于多种原因,至本月中旬,我市133座尾矿库,尚无一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务院督查组近日为此提出要求:对现有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限期整改和治理,达不到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停用。
据悉,去年11月,我市启动整治行动,整顿规范全市所有尾矿库,并实行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至今年4月底,全市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摸清:共有大小尾矿库133座,其中正常库4座,危库1座,险库7座,病库121座;有正规设计的4座,无设计的129座;办理工商登记的48座,无证的85座;已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6座,未申请的117座;在生产运行的26座,已停产的107座。有33座正在整改,已自行关闭22座。
6月上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督查组抽查了我市的4座尾矿库。专家认为,这些尾矿库分别存在排洪设施缺乏和不规范,通往排洪设施的管理便道不通畅;尾矿库安全超高不足;抗洪抢险的物资准备不足等问题。同时发现部分尾矿库企业缺少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市安监局表示,对非法尾矿库、以及未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一批尾矿库,下半年内将依法坚决取缔关闭。
【链接】什么是尾矿库?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大部分有价值的精矿后,剩下泥砂一样的“剩余物”,称之为尾矿。
这些尾矿不仅数量大,且不少含有暂时未能回收的有用成分,若随意排放,不仅会造成资源流失,更重要的是会大面积覆没农田、淤塞河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必须妥善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山谷口部或洼地的周围形成的尾矿专用储存库简称为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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