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郑炜青) 59岁的邓如竟躺在自家床上难以下地,他的右脚踝骨在工地摔成骨折20余天了,医药费花了四五千元……让一家人焦心的是,不知道该找谁来承担这一工伤责任。
邓如竟受伤的工地在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原环保学校校内),工地的项目是垃圾站。今年5月31日,邓在提灰桶上木楼梯时,不慎踩脱一根横梁,从两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下。当时,邓以为没事,被4个同事送回家后,受伤踝骨肿了起来。送到河西伤科医院检查发现,右脚后踝骨骨折了。
6月5日,邓又转院到浏阳治疗……
记者19日上午在邓家采访时,为此着急的包工老板黄某也在现场。他无奈地说:“‘环保学校’这个垃圾站,我只是包工,整个工程才7000多元。邓的医药费如果要我一人承担,我也担不起。邓受伤后,承包老板派人送了2000元给我,我自己也垫了近2000元。邓受伤,我希望承包老板能够出面担责。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工程又小,双方没签合同,我没见过老板的面,打电话又联系不上。”
记者和黄老板来到原环保学校看了现场。通过环保学校了解到,石峰区环卫处是项目建设单位。
20日,石峰区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工程施工单位为省建五公司。19日下午,区环卫处召集相关方进行了协调。施工方同意在医药费之外再出6000元,但邓的家属不同意。
该负责人说:“按照合同,施工方应该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成功,当然最好,协商不成,邓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如果施工方不付款,区环卫处将直接从其工程款中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