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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伍露 晓佳)已过花甲之年的李老汉的儿子意外身亡,当老两口沉浸在巨大悲痛之中时,又被亲人告上法庭。近日,株洲县法院受理的一件遗产纠纷案,演绎了情法冲突、人情冷暖。
陈某(女)与李老汉的儿子李某系夫妻,株洲县人。因感情不合,陈某外出打工数年未曾归家,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12岁的儿子小兵一直由李某父母抚养。
2007年10月,李某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摔死,建筑方当即向李某父母支付了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2万元。办理完丧事后,剩余24万元。死者亲友合议决定,将12万元给李某儿子,10万元给李某父母养老,剩下2万元给第三人。
2个月后,在外的陈某闻讯赶回,拉上儿子作为共同原告,要求分得19万元。70多岁的李某父母情绪很激动:“这时候回来要钱,我们不会给她的!”陈某见分钱未果,便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法庭。
法官为这起遗产纠纷案很伤脑筋。一方面,根据《继承法》规定,陈某作为李某的合法配偶,有权与李某的父母和儿子平分死亡赔偿金;另一方面,陈某长年在外,不仅未尽家庭义务,还与公婆对簿公堂,情理难容。情法冲突之下强行判决,很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合议庭法官多次为原、被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分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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