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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郑炜青 尚学民 杨丽丽) 7月8日,醴陵民工易理水从天元区人民法院领回追讨了6年的工资一万元。
2007年4月3日,醴陵民工颜中平受易理水委托,向本报投诉湖南东富集团株洲办事处项目经理王日高拖欠其工资12770元。颜出具的证据是:王日高于2006年1月8日出具的欠条。而实际上,这笔工资是2002-2003年之间欠下的,因为一拖再拖,王才立下这一字据。当天,记者陪同颜中平来到市文化路电业局背后找东富集团株洲办事处,但大门紧闭,不见一人,本报2007年4月5日《东富集团株洲办事处怎么了?》对此进行了报道。
2007年4月,易理水向天元区法院提出起诉,请求法院为其追回工资,但因证据准备不足,中途不得不撤回申诉。
同年9月,在天元区法院法官的帮助下,易再次起诉,将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记者从相关案卷看到,本报 《东富集团株洲办事处怎么了?》一文成了易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之一。
2007年10月19日,天元区法院判决,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十天内支付易理水水电安装工资12770元。
因对方未予执行,天元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但法官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公司的一二十个账号都被法院冻结了,其中不少是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被冻结的。
今年6月25日,天元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与市劳动监察支队取得协商后,从湖南省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公司某项目的工资保障金中划出了一万元。
7月8日上午,接到法官通知,易到天元区法院执行局领回了追回的工资1万元。至于余款,法官称,将尽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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