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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郑炜青 李丽)在合泰新华电脑绣花厂做事几个月后,程华等人要求辞职,但在办理离职结算时,他们大吃一惊,6个员工,除一人可以拿到区区十几元工资外,多数人要倒贴老板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绣花工做苦力 8员工要辞职
程华是新华电脑绣花厂女工,今年3月8日与绣花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一年,保底工资800元/月,前三个月留足一个月工资,即第一个月扣工资50%,第二、三个月各扣工资25%,年底一次付清。双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员工一个月工资。
据程介绍,她们上班为两班倒,白天班从早上7:30分到晚上7:30分,晚班为另外12小时。 “每天那12小时,除了吃饭时间 (约20分钟)就是做事。”
今年6月16日,因为老板安排没事做员工到楼下建筑工地搬运碎木碎砖,程等不愿意,提出辞职。
老板算工资 员工要 “倒找”
当天下午,荷塘区劳动监察中队出面调解,要求老板7月15日结算工资。7月20日,老板给前去结算工资的6名员工每人几份工资结算复印资料,包括结算单和罚款通知。 “你们没工资了,如果不服,可以去找相关部门投诉。”
程华称,老板应付其三、四、五月工资共计1080元,但被老板七折八扣,最后还要倒找老板1120.42元。记者从程华提供的罚款单上看到,老板罚款主要有两项:员工不服劳动调解聚众闹事,性质恶劣,罚款300元;调解当天未离厂,第二天继续拒绝离开,罚款100元;今年4月、5月做坏9件货,扣款1080元。程称,400元罚款人人都有份;而做坏货此前已经扣过款。
女工邹丽君,自称应得工资1800元,但被扣后,欠付老板1089.68元。员工易赞应有工资1100元,应倒找老板999.32元;女工雷锦霞应得工资1800元,扣除罚款扣款,应得工资17.85元……
大楼未完工 办厂已半年
新华电脑绣花厂位于合泰加油站对门一栋仍在建筑施工的大楼的10楼上。据悉,绣花厂老板就是该栋房子的老板。
去年11月份,绣花厂员工就已经搬进了这栋大楼。
大楼三楼为员工住了半年的宿舍,走进一看,里面到处是垃圾,比建筑工的工棚生活环境还差。
步行上十楼,老板不在。记者下楼时,碰到了闻讯赶到的老板娘和荷塘区劳动监察中队劳动监察执法人员。
老板娘承认年初是无奈被逼搬进这栋仍在施工大楼里来的,当时所有员工都愿意。确实要员工搬过碎木碎砖,中间只是骂了两个不听话的,这几个员工是趁机起哄。她表示,厂里不是不跟员工结算,结了算,他们不肯签字;罚款是按照厂里规章制度办的。
荷塘区劳动监察中队副中队长说,罚款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员工不服,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昨天下午,双方于记者离开后进行过协调,但老板只肯给每人支付一两百元。6名员工不服,表示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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