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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郑炜青 李丽)为了从国豪出租车服务部追回代班押金,郭的哥已经交涉多回了。7月21日,记者前往采访时,老板电话中承诺,一个星期内一定退。当谈到其与的哥所签合同上所盖的公章时,他回答说公章是“在外面刻的”。
今年7月12日,郭的哥与国豪出租车服务部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郭交纳押金4000元,如郭违约不去代班,扣除押金1500元。
郭的哥代了一个夜班,返回车主90元夜班的士营业款后,因为油耗太高,不仅没赚钱,反而亏了本。郭于是决定与出租车服务部解除合同,要求老板退回扣除违约金之外的2500元押金。
为了退回2500元押金,郭前几天差不多一天跑一回。7月16日,老板约他20日前去退款。但20日又以他妻子掉了存折为由未付。郭说:“我已经被老板忽悠好几回了,今天上午再去时,服务部关了门……”
记者看到,国豪出租车服务部与郭所签订的合同上盖有服务部公章。但郭说,他找工商部门咨询过,该服务部还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21日上午11点钟,记者看到,国豪出租车服务部位于荷叶冲一水果店门面楼上,水果店未开门。据郭说,水果店里有楼梯到服务部,水果店关门,服务部肯定也没人上班。
记者拨打老板万某的电话,万答复称:2500元钱一个星期内一定退,此前不是不退,而是因为银行卡出了问题取钱不出;公司目前正在办理营业执照;至于合同上的公章,他说:“我是在外面随便刻的。”
株洲神农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剑说:老板未取得工商登记,其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视为欺诈行为,所收押金4000元应全部退还,如对的哥造成经济损失,还应予以赔偿。至于私刻公章属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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