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网讯(郑炜青 江立民) “我市民办学校是否也免义务教育学杂费,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省里的相关正式文件。”针对众多市民热切关注的这个问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日前,省有关媒体纷纷报道,我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将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我家小孩在某民办学校读六年级,学杂费收了880元,和去年一个样。”“我儿子在某民办学校读初中,各种费用缴了3510元,其中的学杂费照收不误,株洲的政策为什么没有跟上省里的政策?”……
虽然今秋开学已有数天,但仍有不少家长非常关注学杂费减免的问题。
据了解,我市五县四区,在市物价局登记并分别下达了收费政策的民办学校共13所。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政策早已制订并下达执行,因为市物价局目前并未收到省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秋季开学后,这些民办学校均是按原来制订的文件执行收费,收费标准因其具体情况各有不同。 “湘潭物价部门也说没收到省里的文件,一旦文件到达株洲,我们将与市财政、教育部门会商。株洲有关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如有变化,将另行下达收费文件。”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