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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均已收到市环保局发布的通告:在晚上22点到次日凌晨6点期间,除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严禁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机关、住宅区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据了解,噪声污染是市民投诉强烈的一大问题。如原钨钼材料厂工地经常昼夜施工,让周边居民深受其害。为切实保障市民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市环保局要求,对于需要进行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5日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提出申请。属于生产工艺要求的,需持有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的文本和市建筑工程质监处的审核意见;属于特殊需要的,需持有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方可受理。
获准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交 《市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承诺书》,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信息、施工现场张榜告示、向噪声污染区域内的单位和居民送达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告。对于擅自或超出规定时限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由市环保局责令改正,依法追缴噪声超标排污费并处以罚款;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屡查屡犯的排污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通报批评,并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目前,市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行动已经拉开序幕。我们要像高考‘禁噪’一样,给市民创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市环保局文局长透露,市民不仅可以拨打24小时开通的举报热线12369,投诉具体的噪声产生单位或场地;对于环保执法人员敷衍塞责,执法不当,也可拨打8682655进行监督、举报。(德怀 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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