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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 (郑炜青)解放街嘉星公寓停水,到昨天已经是第7天了。
16日下午4点钟,嘉星公寓居民称:停水和该栋公寓的房产证与土地证有关。据介绍,该公寓是1997年由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老板为刘超星,砌至第二层时,由于各种原因停工,成为烂尾楼。后来,该楼盘由其合伙人易某接手,2000年完工并交付使用。2003年,易将房产公司注销,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即祥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是:42户业主中,5户未办房产证,所有业主都无土地证。居民为此上访了多年,但8年来一直没结果。居民认为,易的置业公司应该承担办证责任。在此争执的过程中,易借故停了居民生活用水。
“停水是从11月12日开始的。”业主代表介绍,11月16日,芦淞区维稳办介入协调,答应居民17日上午11点一定来水,但到11点时,自来水还是没有来。
记者昨下午4点钟前往采访时,一些居民正提着桶子、茶壶到楼下其他居民楼“讨水”。家住5楼的75岁老人易玉香说,这两个月以来,嘉星公寓总是停水,10月29日,她为了提水还摔伤过腿,至今走路还不方便。
祥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嘉星公寓二楼,负责代收公寓水费。其法律顾问拿出一份自来水公司的停水通知给记者看,称停水并非置业公司的行为,而是因为欠自来水公司9-10月水费11003.04元的原因引起的。
据律师介绍:该公寓9月以前每月水费不过几百元,水费也全部交清。近两个月水费出现异常,发现是蓄水池严重漏水所致。
对于居民反映的房产证与土地证一事,律师称她没有获得受权,无法回答。
芦淞区维稳办颜主任和建宁街道办事处介入协调此事。颜16日下午称:他和自来水公司沟通过,之所以没有于16日上午11点钟恢复供水,原因是漏水太严重。蓄水池修好了,自来水公司才会恢复供水。
17日下午,自来水公司称:欠费两个月是停水的原因。4点左右,区维稳办颜主任在自来水公司协调恢复供水一事。他称:17日上午召集易某和业主代表召开了协调会。协调的结果是:尽快恢复供水,并进行一户一表供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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