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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郑炜青)株洲县雷打石的民工班长刘小毛昨天告诉记者,株洲市某建筑公司龙须综合项目部项目经理王某已经支付了他8000元工资。
11月18日上午,刘小毛向记者求助。他介绍,2007年3月1日,他与龙须综合项目部签订了木工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此后,他带了近30个民工进入现场施工,5个月后,工程完工。根据刘的粗略计算,总工程量约16万元,但老板只付了13万多。刘说:“工程完工后,我多次催他办结算,他虽然愿意结算,但却要以多种名目扣我8000元,我当然不肯。因为他的扣款没有一点道理,比如罚款1500元,他根本就说不出个理由……”
记者从刘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剩余款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记者当即带刘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有关负责人称:如果未办理结算,劳动部门无法受理。
据刘介绍,龙须项目经理王某现在株洲河西开着一家茶馆。记者随后陪同刘一起来到王的茶馆,但服务员说王某不在。拨打其手机,手机关机。记者离开时,刘仍在茶馆等候王某,希望王某能够在茶馆出现。
因为挨近中午,记者准备19日上午前往龙须项目的建筑公司去了解详情。昨天上午,记者约刘前往该建筑公司时,刘高兴地说:18日下午3点钟左右时,他已经找到了老板王某,并告诉了他晚报记者已经介入采访。“老板当即就支付了我8000元工资,并承诺在近日一定和我搞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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