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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株洲调查队日前透露,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502.69元,同比增长16.4%;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812.17元,增长10.7%。
据对我市200户城镇居民生活情况抽样调查,工薪收入仍占主导地位,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成为家庭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
据介绍,工薪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受政策性增资影响。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则主要受惠于我市近年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其次是去年以来CPI指数的高位运行,以食品类价格上涨带动的市场物价的上涨拉动了经营性收入的增长。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市民投资意识增强,金融资产日趋丰厚。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由利息与红利收入,扩展到出租房屋收入、保险收入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等领域,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相应地拉动了消费的增长。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为16295.24元,同比增长17.7%。其中消费性支出为10812.17元,增长10.7%。随着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等作为享受资料的比重明显提高,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消费比重明显上升。
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也大幅增加。据统计,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964.76元,同比增长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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