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伊始,理财大战烽火再起,各银行迫不及待地亮出自己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也 “水涨船高”:10%、15%、18%、20%,有的甚至达到30%以上。然而,与银行宣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却并不理想,如一家银行2006年销售的一款理财产品,在2007年年底到期支付时出现了零收益,引起部分投资者到银行讨说法。
据了解,2007年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带给了投资者10%左右的收益,但多家银行在2004年至2006年间先后推出的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3至5年期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在3%左右,不及银行存款利率,因为在央行2007年连续6次加息后,人民币3年期存款利率已达到5.4%,5年期存款利率达到5.85%。
其实,自理财产品问世以来,投资理财 “收益率陷阱”就一直存在。因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种类繁多,而且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也需要保守商业秘密,不可能对市场完全透明。此外,银行销售人员口中的 “最高预期收益”虽然并没有故意欺瞒投资者,但是它往往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误导。
为此,理财专家建议,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条款,并结合自己的资金状况、年龄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做好投资组合,谨防 “收益率陷阱”。
字体:大 中 小 |